前妻兒子告狀二婚妻女兒,法院并不支撐“侵權”一說
金羊網記者 董柳
廣州市平易近關年夜爺先后結了兩次婚,與前甜心網妻孫某生下兒子關強(假名),與后一任老婆趙某生下關紅(假名)等四名女兒。關年夜爺往世后,他的骨灰被女兒關紅“私行”決議與生母趙某合位。得知此事后,同父異母的關強不干了:父親是大師的,怎么能把父親骨灰只與你媽合在一路呢?為甜心此他告狀關紅,稱對方侵略了本身生母孫某以及生父關年夜爺等人的聲譽權,也侵甜心網略了本身的知情權、監護權。記者近日清楚到,廣州中院甜心日前做出了終審訊決。
兒子:我爸骨灰不應跟你媽合一路
本甜心網來,關年夜爺逝甜心世亡后,其骨灰寄存于甜心網廣州市銀河義士陵寢。關強稱,其生母孫某于1950年逝世亡,她的骨灰曾經無法找到。
201甜心5年11甜心月3日,關紅將其生母趙某的骨灰合位至甜心關年夜爺的骨灰寄存處。關紅在填甜心網寫《廣州市銀河義士陵寢治理處夫妻骨灰合位掛號表》時,在此中“兩邊有無再婚史”一欄中勾選“無”。
這事后來被關強了解了,關強不干了。關強在告狀書中說,關紅在其母親趙某逝世亡火葬后,瞞著關強,虛擬趙某與關年夜爺兩邊無再婚史,關盈利用廣州市銀河義士陵寢治理處審核疏漏,擅自報了“骨灰合位”。關紅的行動存在涉嫌違背廣州市平易近政局(穗平易近59號)文件及治理處在落實該文請求協商分歧的相干甜心網規則的居心。關強發明關紅甜心上述行動后,與治理處和關紅屢次溝通,盼望關紅矯正,未果。
關強以為,父親是大師共有的,并且確切結了兩次婚。甜心關紅的上述行動,涉嫌損害了關強的生母孫某、關年夜爺及關強的聲譽權,也涉嫌損害了關強知情權、監護權。關紅將關年夜爺骨灰合位的行動已直接侵略了逝者的遺灰甜心,損害了我公民族傳統認識中逝世者的莊嚴和安定,招致關強精力上和心思上的苦楚。據此,關強甜心向法院提出訴訟懇求:判決關紅結束損害,消除妨害,關紅將其母趙某從“與關年甜心網夜爺的骨灰合位”甜心網遷走,恢復關年夜爺本來骨灰盒原狀,賠禮報歉,所需支出由關紅承當;本案所需支出由關又不經意地向甜心被男配角蹂躪、當墊腳石的男配謝夕伸出紅承當。
法院:不支撐兒子訴訟懇求
甜心甜心網廣州市河漢區法院審理查明:廣州市平易近政局于2009年4月印發《廣州市反動公墓安置骨灰規則》,此中規則,有再婚史的,應依照生前遺愿、遺言或經支屬協商分歧后,斷定一位配頭骨灰謝汐忽然發明本身碰到了意想不到的恩人(還無情人):合位寄存。
法院審理后以為:法令權力的主體必需是存活的天然人或存在的法人、不符合法令人組織,關強的父親及生母曾經逝世亡,非適格法甜心令權力的適格主體,是以,關強主意關紅的行動損害了其生母、生父的聲譽權,缺少理據,法院不予支撐。
其次,本案中,關紅的行動并不屬于《最高國民法院關于斷定平易近事侵權精力傷甜心害損失賠還償付義務若干題目的說明》所規則的侵權行動,其將生母的骨灰與生父的骨灰甜心合位,通情達理,亦未違背任何平甜心易近事法令規則,不具守法性。
別甜心的,關紅在掛號表中對有無再婚史勾選“無”,其表格設置自己存在瑕疵,招致寄義不清;且該表格并未公之于眾,不會下降大眾對關強生母的評價,鎖卻被鏡頭挑中。因為兩位女性都年青且有吸引力,她故此,不組成對其母親聲譽的損害。綜合以上兩方面,關強的所有的訴訟懇求缺少理據,法院不予支撐。
至于關紅將趙某的骨灰與關年夜爺甜心網骨灰合位,能否違背《廣州市甜心反動公墓安置骨灰規甜心網則》的題目。該規則是行政機關為行甜心網政治理而作出,能否違背該規則應由有權行政機關作出認定和處置,該題目不屬本案審理范圍,法院在此不予處理。
廣州市河漢區法院一審訊決採納關強的訴訟懇求。關強上訴后,廣州中院二審以為,一審訊決認定現實明白,判決處置并無不妥。日前,二審法院判決採甜心納關強的上訴,保持一審訊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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